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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湖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党校优秀学员 评选条件及办法 (2014年10月修订) 一、评选条件 1. 学习认真,态度端正,理论联系实际,在学习、工作等各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,受到所在单位师生一致好评。 2. 自觉遵守学校和党校的各项纪律,培训期间无迟到、早退、请假、缺课、旷课等违纪现象。 3. 上课专心听讲,讨论积极发言,按时撰写心得体会,积极参与并协助班组长开展有关活动。 4. 结业考试成绩在75分以上。 二、评选办法 1. 各小组民主评议,所在单位分党校审核、批准,报校党校审定。 2. 由学校党校颁发《优秀学员证书》,并通报表彰,记入学员档案。 3. 优秀学员人数按班组总人数的8%评选。 中共湖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党校 2014年10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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